此条目介绍的是一种古代法律制裁的概念。关于一种博弈论策略,请见“
以牙还牙”。关于一种逻辑谬误,请见“
冤冤相报”。
以眼还眼(希伯来文:עין תחת עין ayin takhat ayin;英文:An eye for an eye)是《希伯来圣经》中常提到的术语,为防范犯罪、作恶、或恶意伤人者,意为当你令别人有什么损失,你也应有相应的损失(必要接受律法订定的制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为传统的同态复仇(拉丁语:lex talionis)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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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也成为博弈论的一种策略,这种策略简单且能非常有效,被认为是解决囚徒困境的最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