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98年全面实施的一项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确定改革的方向为城镇住房的市场化、货币化、商品化[1]。特别是配合中国1994年税制改革,中国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作为主要动力推动中国住宅商品化快速发展[1]。此次房改与2008年开始部分学者推动的二次房改方案相对,也被称作第一次房改[2]、98房改[3]。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98年全面实施的一项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确定改革的方向为城镇住房的市场化、货币化、商品化[1]。特别是配合中国1994年税制改革,中国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作为主要动力推动中国住宅商品化快速发展[1]。此次房改与2008年开始部分学者推动的二次房改方案相对,也被称作第一次房改[2]、98房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