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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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伦敦(英语:Inner London)是一位于英格兰大伦敦中心地区的区域,依照时代与定义方式的不同包括了12至13个次级行政区,并与由其他外围次行政区所组成的外伦敦相对应。
内伦敦这名词最早见于死亡清单(英语:Bills of mortality)(Bills of mortality),并在19世纪中叶逐渐变成一个固定的统计分区。今日的内伦敦有两个比较主要的定义方式,其一是根据1965年施行的《1963年伦敦政府法案(英语:London Government Act 1963)》,包括了12个伦敦自治市的范围,与当时刚废除的伦敦郡范围相若;第二个定义则是由国家统计办公室(Office for National Statistics, ONS)划定以作为人口统计用途,包括了与伦敦政府法案不太相同的13个伦敦自治市,并且将伦敦市(City of London)加入统计范围。
内伦敦曾是欧盟中最富裕的地区之一,单就2004年的统计其人均生产总值就已达71,338欧元(48,425英镑)[1],仅次于巴黎的全市平均74,944欧元,与法兰克福的全市平均73,860欧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