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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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香港官方英文名称:Mainland and Hong Kong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缩写CEPA)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澳门官方英文名称:Mainland and Macao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缩写CEPA;官方葡文名称:Acordo de Estreitamento das Relações Económicas e Comerciais entre o Interior da China e Macau)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及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政府签订的特别政策,先后在2003年6月29日及10月17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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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安排》通过减少市场壁垒及政府管制等措施,加强港澳地区与中国内地的经济贸易联系,以求帮助两地走出因为亚洲金融危机和沙士事件而引起的经济景气低迷,同时通过港澳地区成熟的市场经济,为中国内地企业在金融业及服务业等注入活力,同时提高这些企业的竞争能力。
《安排》合约文本以中文版本为标准,五项原则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