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都统衙门 (中华民国)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八旗都统衙门是中华民国北洋政府陆军部下辖机构。其前身是大清的八旗都统衙门,基于《清室优待条件》而在中华民国建立后保留,管理向旗人发放饷银等事务。该机构在国民革命军北伐消灭北洋政府后被裁撤。[1]:553,555,556 清末北京的八旗都统衙门原址已作他用,不被北洋时期的八旗都统衙门所使用。[2]:76-78最晚1915年(民国4年)时八旗都统衙门已如中华民国政府惯例改称公署,例如“正白旗蒙古公署”。值年旗制度也至少沿袭到北洋政府末年的1927年。[3]
八旗都统衙门是中华民国北洋政府陆军部下辖机构。其前身是大清的八旗都统衙门,基于《清室优待条件》而在中华民国建立后保留,管理向旗人发放饷银等事务。该机构在国民革命军北伐消灭北洋政府后被裁撤。[1]:553,555,556 清末北京的八旗都统衙门原址已作他用,不被北洋时期的八旗都统衙门所使用。[2]:76-78最晚1915年(民国4年)时八旗都统衙门已如中华民国政府惯例改称公署,例如“正白旗蒙古公署”。值年旗制度也至少沿袭到北洋政府末年的1927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