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协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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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协调政策是香港政府运输署于1985年推行的一项公共交通政策,目的是鼓励新界市民使用铁路出入市区,亦减少市区的交通流量,可谓早期的“保铁政策”及三年一改政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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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在1990年发表的《迈向21世纪 : 香港运输政策白皮书》中,对公共交通协调政策有以下描述:[2]
公共交通工具的协调政策,旨在让不占用路面或能够经济地使用路面的交通工具优先使用道路,并尽量减低恶性竞争。如果缺乏适当协调,在需求量大的地区,若干交通服务会供过于求,这样不但会令繁忙的道路更加挤塞,而且会危害各类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能力和效率,导致加价,最终使乘客选择减少,以及在人口少的地区构成交通服务不足的恶性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