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借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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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借阅权(英语:Public Lending Right),又称公共出借权[1]或是授予公共图书馆图书借阅权(简称授借权),是指一种制度,用以补偿作者因公共图书馆提供其作品予公众借阅而承受的潜在损失,或者作为政府对艺术的支持而资助图书、音乐或艺术作品。
2019年为止至少有33个国家正在推行授借权[2],而其他一些地方也正在考虑推行,台湾在2020年起选择2间公共图书馆进行试办[3]。加拿大、英国、北欧各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以色列、澳洲与及新西兰目前都有授借权措施。另外,法国亦正在讨论是否推行,而欧盟亦正酝酿推行统一的授借权制度。
首个授借权制度,由丹麦在1941年提出。但因为时值第二次世界大战,计划并未有妥善实行[4]。有关概念缓慢地在国家之间传播,许多国家都只是在最近才推出授借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