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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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缉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向全国发布的通缉令。2000年左右[来源请求],中国建立起四级通缉体系,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实行分级通缉,除公安部可在全国发布通缉令外,各省、市、县也可对在逃涉案人员在辖区内发布通缉令[1]。自2000年2月起,公安部通缉令分成“A级”、“B级”两个等级发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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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通缉令是为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其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发布的最高级别通缉令,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2][1]。A级通缉令的悬赏金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上不封顶(截至2005年 (2005-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month!)[update],通常不超过20万元[3])。B级通缉令则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发布,赏金一般不少于1万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