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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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教育(英语:Civics)是指培养个人作为公民或国民,行使义务与权利的教育活动。它通过相关教材与教学方式,使学生对公民所应具有的权利与义务、个人与群体的关系、及相关的民主、尊重、守法、法治等的公民素养有基本了解和认识[1]。公民教育的概念和实施和公民权及公民身份密不可分,和民主一词有一样长久的历史脉络[2],是从“我到我们”群我关系的政治教育[3]。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公民教育往往以思想政治课程的形式开展,在传统公民教育的内容之外,还会加入马克思列宁主义等社会主义理论内容。[4][5][6]但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者认为公民教育并不等同于思想政治教育[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