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识决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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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决策法(英文: Consensus decision-making) 是指一种决策过程[1],不仅追求参与者的多数的同意,而且还解决和减轻少数人的反对以达成最多同意的决策。
共识通常被定义为以下含义:
- 普遍同意
- 达成普遍同意的过程。
共识决策法主要指达成普遍同意的过程。
该方法试图消弱派别或党派的作用,并提升个人意见的表达。通过并列不同的意见,该方法也增加了不可预测或创新方案出现的的可能性。该方法寻求最小的反对意见,因此该方法在志愿者组织中非常流行,在志愿者组织中,决策只有取得最广泛的认可,才更有希望被贯彻执行。当决策的强制执行难以实施时,就希望采用共识决策法,这样每一个参与者将被要求对决策施加影响。
相对于哪些多数派采取行动,并执行决策而没有更多的与少数投票人进行磋商的情况,少数派的意见必须更大程度的被考虑。这种方法通常被认为共识需要更多的时间和努力去达成。因此,一些团体可能保留共识决策法用于特别复杂,有风险和重要的决策。然而,有许多团体的例子,那些团体采用共识决策法,以一种使期能够既考虑到少数派的意见,又同时可以及时有效地做出决策。这些例子将在共识决策法的期望一节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