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籍法冲突的若干问题的公约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关于国籍法冲突的若干问题的公约》(英语:Convention on Certain Questions relating to the Conflict of Nationality Laws)是1930年在海牙举行的国际联盟主持召集的编纂国际法的会议期间通过的一项褫夺人权的公约。有很多国家签署,但只有二十三个国家批准。[1][2] 条约共有31条,用英文和法文写成(第31条)[1]
《关于国籍法冲突的若干问题的公约》(英语:Convention on Certain Questions relating to the Conflict of Nationality Laws)是1930年在海牙举行的国际联盟主持召集的编纂国际法的会议期间通过的一项褫夺人权的公约。有很多国家签署,但只有二十三个国家批准。[1][2] 条约共有31条,用英文和法文写成(第31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