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调整法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农业调整法》(Agricultural Adjustment Act)是1933年5月12日美国罗斯福新政时期通过的一项美国法律,旨在通过减少农产品盈余来提高农产品价格。政府购买家畜进行屠宰,并向农民支付补贴,使农民不在自家的部分土地上种植农作物。这些补贴的资金来自于对农产品加工公司征收的税收。美国农业部根据农业调整法设立了农业调整管理局,负责监督补贴的分发 [1][2][3] 。
《农业调整法》(Agricultural Adjustment Act)是1933年5月12日美国罗斯福新政时期通过的一项美国法律,旨在通过减少农产品盈余来提高农产品价格。政府购买家畜进行屠宰,并向农民支付补贴,使农民不在自家的部分土地上种植农作物。这些补贴的资金来自于对农产品加工公司征收的税收。美国农业部根据农业调整法设立了农业调整管理局,负责监督补贴的分发 [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