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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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大臣,是日本律令制下,朝廷给予朝廷中部分三位以上有功公卿的一项荣誉头衔和相应的大臣待遇,而该头衔在朝堂上的席位位列“大纳言以上、大臣以下”。唐名称之为仪同三司。被授予者会被称呼为“准大臣宣下”。但日本南北朝时代后,律令官制普遍地“名誉化”,准大臣的身份也悄然变化,被视作正式官职,因为此时,律令官制管理全国各项事务的实际功能,已经被幕府所设立的各级武士官僚所取代。[1]
日本历史上首次出现“准大臣”头衔的是在平安时代中期,一条天皇宽弘二年(1005年)2月25日时,从二位前太宰权帅藤原伊周被授予了位列大臣之下大纳言之上,参与朝政的地位。随后在宽弘五年(1008年),正式授予“准大臣”头衔,并给予职封1000户的俸禄,伊周将自己所受到的准大臣待遇描述为相当东汉以后历代中国朝廷给予朝廷重臣“仪同三司”头衔一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