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号提案(英语:Proposition 8,简写为Prop 8)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2008年11月的一项州宪法修正投票提案。

该提案致力于将加利福尼亚州内婚姻关系的定义仅限定于异性之间,从而否定同性婚姻。由于8号提案从根本上改变了加州宪法对婚姻的定义,因此废除了加州最高法院在婚姻平等案例英语In re Marriage Cases中的判决。[1]根据该提案,州宪法第一条(Article I)将新增添一款(7.5款),其内容是:“在加利福尼亚州,只有一男与一女的婚姻是合法和受到认可的。”[注 1][2][3][4]

2008年11月4日,8号提案以52%的投票率获得通过,并于次日正式生效。[5]虽然加州政府将不再向同性伴侣签发婚姻证书,但该提案并不影响加州的民事结合

8号提案的支持派与反对派在投票战中各花费了3580万美元和3760万美元,是截至当时全美各州资金最高的投票提案,其花销超过过往除了总统选战外所有的拉票战。支持者坚称只应存在异性恋婚姻,如不扭转最高法院于2008年5月起承认同性婚姻权利的裁决,就会损害社会,改变学校在婚姻方面教导的内容,甚至威胁到宗教自由。反对者则认为,该提案损害了所有加利福尼亚人的权利,且使某一特定人群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这是不公平且极端错误的。

投票结果产生后,加州及全美其它地方都发生了游行抗议。加州最高法院接到了大量同性恋家庭及政府机构要求推翻8号提案的诉讼。他们对提案的有效性及其对之前同性婚姻的影响表达强烈质疑。加州最高法院受理了诉讼[6]但是最终判定8号提案具有法定效应。[7]

2010年8月4日,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法官Perry v. Schwarzenegger英语Perry v. Schwarzenegger一案中判定8号提案违反美国宪法中的第十四条修正案,因此宣布8号提案无效。

2013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宣布终审判决,8号提案的支持者不具备法律地位对地方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将加利福尼亚州同性婚姻禁令发回该州下级法院。最高法院的决定让地方法院的裁决为8号提案的最终裁决。[8][9][10]6月28日,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驳回8号提案支持者的上诉,加州恢复同性婚姻登记。[11]

提案创制背景

选票争夺战

民意调查

结果

投票后事件

参见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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