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条约
清朝政府與外國所簽的戰敗條約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北京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清朝于英法联军攻占北京后在北京分别与大英帝国、法兰西第二帝国、俄罗斯帝国各自签订的战败条约。1887年与葡萄牙王国签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亦称《中葡北京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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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中英续增条约中法续增条约 中俄续增条约[1], 签署日 ...
中英续增条约 中法续增条约 中俄续增条约[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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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北京条约部分内容 | |
签署日 | 1860年10月24日(中英) 1860年10月25日(中法) 1860年11月14日(中俄) |
签署地点 | 大清北京 |
签署者 | 清朝:和硕恭亲王 爱新觉罗·奕䜣 额尔金伯爵 詹姆斯·布鲁斯 参议院议员(法语:Sénat (Second Empire)) 让-巴蒂斯特·路易·葛罗 驻大清公使 尼古拉·伊格那提耶夫 |
缔约方 | 大清帝国 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 法兰西第二帝国 俄罗斯帝国 |
保存处 | 中华民国国立故宫博物院 英国国家档案馆 |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条约原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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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条约的主要条文有:割让九龙予英国并纳入英属香港,增开天津为商埠,并承认1858年《瑷珲条约》有效,将原先规定为中俄“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至海之地(包括库页岛以及海参崴在内)40万平方公里永久归予俄国所属,从此中国一次失去了两片海,并丧失东北地区对日本海、鄂霍次克海的出海口。三份条约正本由中华民国外交部保存,现典藏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