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共同声明或七四南北共同声明(韩语:7·4 남북 공동 성명/7·4 南北 共同 聲明)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于1972年7月4日缔结的共同声明,主要内容包括:不依靠外来势力和在没有外来势力干涉的情况下实现统一;统一应以和平的方法实现,不采取武力行动;作为同一民族应当超越意识形态和制度的差别,促成民族大团结;终止相互武装挑衅和诽谤中伤,制止意外的军事冲突;尽快展开南北红十字会会谈;架设汉城-平壤直通电话;成立南北协调委员会等[1]:226-228[2]:265[3]:273-276[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