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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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时东魏在今山西省吉县设置南汾州。北齐改为汾州,北周再改称西汾州。隋朝南汾州下辖3郡5县。开皇16年(596年)改为耿州,开皇18年(598年)改称汾州。大业3年(607年),郡制施行,南汾州改称文城郡,下辖4县:吉昌县、文城县、伍城县、昌宁县。唐朝武德元年(618年)称南汾州,贞观八年(634年)改南汾州置慈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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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东魏南汾州行政区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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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 | 北吐京郡 | 西五城郡 | 南吐京郡 | 西定阳郡 | 定阳郡 | 北乡郡 | 五城郡 | 中阳郡 | 龙门郡 |
县 | 平昌县、北平昌县、石城县、吐京县 | 西五城县、昌宁县、平昌县 | 新城县 | 洛陵县 | 永宁县 | 汾阴县 | 五城县、平昌县 | 洛陵县、昌宁县 | 西太平县、汾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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