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国海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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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中国海争端是指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汶莱、印度尼西亚对于南中国海海域、南沙群岛、西沙群岛和中沙群岛的主权的主权归属、划分和相关海洋权利的声索产生重叠从进而发生的冲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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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南中国海的渔业资源、原油和天然气蕴藏皆十分丰富,同时南中国海作为重要的航运通道,战略地位重要,沿海各个国家出于自身利益,希望控制自己所主张拥有主权的部分岛屿及其专属经济区。因此,南中国海问题已有多年纷争,沿海国家也曾多次在区域内爆发军事冲突,而作为现代重要的航运通道及地缘政治的考虑,南中国海争端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2016年的南中国海仲裁案便是一例。[2]
为减少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细安10国于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金边签署南中国海各方行为宣言,作为各国在南中国海活动的准则。香格里拉对话是相关国家为解决该地区争端和冲突的一个重要平台[3]。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则是各国间为协调亚太地区的安全问题的另外一个重要平台[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