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政府
台灣爭議政治團體、非私人團體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台湾民政府是于2008年2月2日在台湾以政治名义成立的争议性组织。台湾一些县市警察局已将之列为诈骗集团[2][3][4][5]。该组织主张台湾应该与日本统一[1],认为台湾暂时由“美国军政府”军事占领、但主权仍属于日本国。该组织并主张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否认中华民国的合法性。台湾民政府否认自己是台湾独立运动组织,反对台独,对台湾地位未定论亦持批判立场[6]。
成立时间 | 2008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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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政治组织(未登记) 非私人团体 |
地址 | |
领导人 | 林志昇(秘书长,殁)→蔡财源(行政主席) |
目标 | 台湾与日本统一[1] |
网站 | usmgtcgov |
台湾民政府不是在中华民国登记有案的政党、社团等组织,也未受到任何国家或政府所承认[7]。台湾民政府官方网站刊有“台湾公民权利法”、“组织建构图”、“州郡管辖区域图”等文件,而且于台湾各地设有办事处,开办宣传讲座,散发传单,开放民众申请“台湾民政府身份证”[5][8][9]与“台湾民政府车牌”[10][11],招募军队“黑熊部队”,办理“郡守”及司法人员考试,每年组“日本天皇陛下祝寿团”参拜日本靖国神社[12]。台湾民政府有固定的人员与宣传车在台湾各地活动,并鼓吹申请身份证等行为[13]。
台湾民政府宣称,只要办了台湾民政府身份证,不用美国签证就能直接去美国;但美国在台协会官员否认此事。[14]台湾民政府发放的护照也没有美国公民的任何免签证权利,以此护照入境他国将会遭到遣返与可能的法律追诉。
2018年5月11日,台湾桃园地方检察署指挥法务部调查局桃园市调查处与桃园市政府警察局搜索台湾民政府中央会馆,依《中华民国刑法》诈欺罪与《洗钱防制法》声请羁押林志昇、林梓安、台湾民政府中央会馆建物及土地所有权人游象敬[15][16][17]。 2018年7月9日,桃园地检署表示,林志昇夫妇等6人利用诈术取款,意图均为“自己不法所有”,本质为诈骗集团,将林志昇夫妇等6人依《中华民国刑法》诈欺罪、《组织犯罪防制条例》与《洗钱防制法》提起公诉[1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