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编查流寓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台湾编查流寓,是清代吏部所纂修之行政法汇编——《钦定六部处分则例》[1]一书的“卷二十 户口”中之小标题名称。其经常因为出版于1928年的伊能嘉矩在《台湾文化志》一书中的说法,而被后世若干学者误认为是一个由清政府所实际公布之目标是限制人民渡台的法规名称,并且误称为“台湾编查流寓六部处分则例”,或“台湾编查流寓则例”,或“台湾编查流寓例”,或“编查流寓六部处分则例”。
台湾编查流寓,是清代吏部所纂修之行政法汇编——《钦定六部处分则例》[1]一书的“卷二十 户口”中之小标题名称。其经常因为出版于1928年的伊能嘉矩在《台湾文化志》一书中的说法,而被后世若干学者误认为是一个由清政府所实际公布之目标是限制人民渡台的法规名称,并且误称为“台湾编查流寓六部处分则例”,或“台湾编查流寓则例”,或“台湾编查流寓例”,或“编查流寓六部处分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