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
明末大臣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史可法(1602年12月16日—1645年5月20日),字宪之,又字道邻,南明隆武朝廷谥忠烈,监国鲁王朝廷谥忠靖,永历朝廷改谥文忠。乾隆朝改谥忠正。河南开封府祥符县人(今河南开封市),锦衣卫籍[1]。明末政治人物,东林党人,与姜曰广、高弘图并称“南中三贤相”[2]。弘光时官至南京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追赠太师。
Quick Facts 史可法, 籍贯 ...
史可法 | ||
---|---|---|
史可法彩像 | ||
大明太傅建极殿大学士兵部尚书
| ||
籍贯 | 直隶顺天府大兴县 | |
族裔 | 汉族 | |
字号 | 字宪之,又字道邻 | |
谥号 | 南明谥忠烈,一说忠靖,改谥文忠 清谥忠正 | |
出生 | 万历三十年十一月初四日 (1602年12月16日) 河南开封府祥符县 | |
逝世 | 弘光元年四月二十五日 (1645年5月20日)(42岁) † 直隶扬州府 | |
亲属 | 曾祖史德芳(锦衣卫百户);祖史应利(庠生)、生祖史应元(万历甲午举人);父史本质(廪生);弟 史可程[1],义子 史德威 | |
出身 | ||
| ||
著作 | ||
|
Close
崇祯初以进士出身入仕,早年在南直隶参加镇压民变。崇祯末年,累官南都兵部尚书。甲申之变、清兵入关之后,史可法辅佐南明朝廷。弘光帝登基,史可法任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督师江北,节制四镇。弘光元年,镇守扬州。弘光二年四月,多铎南下,攻陷扬州,斩杀史可法。清朝秀才计六奇编写的《明季南略》记载史可法缒城出逃。全祖望《梅花岭记》则说史可法死在扬州,但是民间因为敬佩史可法,都相传史可法未死。乾隆年间,清政府在扬州建立史可法祠,并在官撰明史中敲定了史可法在扬州殉难的说法。
现江苏省扬州市设有史可法纪念馆及其衣冠冢,其冢于文革中被发掘,只有玉带一条而已。其祠有扬州知府任民育同祀,今有守扬州诸将牌位。后人收其著作,编为《史忠正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