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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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已公布六批[1],已升级至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再列入(序号以公布时为准)。
- 第一批:1985年7月12日公布,共13处,其中4处已升级为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庐州府城隍庙(其中戏楼列入第五批省保,其他部分第六批省保并入)、李鸿章故居、李鸿章享堂(合并为李鸿章故居及享堂)、三国新城(重新命名为三国新城遗址)。
- 第二批:1986年公布,共1处(大孔祠堂),已升级为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
- 第三批:2005年1月31日公布,共2处[2]。
- 第四批:2011年3月3日公布,共18处[3],其中4处已升级为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安徽农业大学教学楼(含主教学楼、第二教学楼)及南大门(已重命名为安徽农业大学主教学楼(含主教学楼、第二教学楼及南大门))、安徽大学龙河校区主教学楼(已重命名为安徽大学龙河校区教学主楼)、安徽省地质博物馆大楼(已重命名为安徽省地质博物馆陈列大楼)和安徽省图书馆主楼,另有1处部分升级为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
- 第五批:2013年5月7日公布,共22处[4],其中7处已升级为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三官殿遗址、古城宣遗址、慕容城遗址、城池村古城遗址、舒王墩汉墓、吴公祠、吴氏旧居。[5]
- 第六批:2018年3月13日公布,共35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