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代战斗机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第四代战斗机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继第三代战斗机出现及具备这个世代特征的战斗机。这代战斗机于1970年代中后期起陆续服役,而四代机与前代相比较大分别之处,包括重视机动性多于高速性能,并且大量应用电子科技提升飞行及作战性能。
四代机吸收了1960年代至1970年代初,三代机参与六日战争、越南战争及赎罪日战争期间,在多场空战中的使用经验,配合电子科技在1970年代的发展,涡扇引擎的实用化,复合材料的应用,还有局部采用隐身技术的尝试,使这代战斗机具备高推重比、采用电传飞控系统、重视机动性、配备可发现及追踪低空目标的多功能雷达,并成为第四代战斗机的特征。
这代机型在1980年代起活跃于多场战争,至2000年代仍是多数国家空军的主力,由于持续的升级改良,预期第四代战斗机可应用到2040年代。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有说法认为美国曾很长时间称呼这类战机为第三代战机,但这事实上是错误的。早在20世纪末,美国政府便将F-15、F-16等战机称之为第四代战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