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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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之一。获奖成果由国务院批准授予[1]。1984年9月12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进步奖励条例》落实[2]。
Quick Facts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授予对象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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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对象 | “授予在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等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我国公民和组织。” |
国家/地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主办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首次颁发 | 1985年 |
最近颁发 | 2020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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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等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中国公民和组织[3]。
1999年国务院颁布《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后,国家科技奖励制度进行了改革,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评选标准更加严格,特等奖基本都面向国家重大的科技工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