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最高委员会 (荷兰)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在荷兰的政治运作中有五个单位称为国家最高委员会(荷兰语:Hoge Colleges van Staat),荷兰宪法明定期为独立运作的单位,分别是国会的两个议院(国会一院、国会二院)、国务委员会、荷兰审计院以及国家监察使。 审计院负责调查公共基金的收集以及支出,监察使负责政府运作的相关投诉,国家委员会负责给予内阁建议,并收集相关组织的报告以抛开政客间的成见,以求在政治与公共事务的辩论之公平性。
在荷兰的政治运作中有五个单位称为国家最高委员会(荷兰语:Hoge Colleges van Staat),荷兰宪法明定期为独立运作的单位,分别是国会的两个议院(国会一院、国会二院)、国务委员会、荷兰审计院以及国家监察使。 审计院负责调查公共基金的收集以及支出,监察使负责政府运作的相关投诉,国家委员会负责给予内阁建议,并收集相关组织的报告以抛开政客间的成见,以求在政治与公共事务的辩论之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