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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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神(在闽台地区又称地基主、地祇主、地居主)[1]、地主公、厝宅公等,古代又称中霤神,是住宅、房舍的守护灵,亦有驱邪、招财等作用,是一种民间信仰。地主神属于神格较低的神祇,属于“阴神”,一般只有简单的神位,不同地区的祭拜方式和相关传说有所不同。
地主神并不等同土地神、境主、城隍等同样是管辖一个特定范围的神祇,地主神较这些神祇的神格低,管辖范围只限于一个房舍的范围。与地主神近似的有龙神、前后地主财神等。
汉人拜的地主神牌位,传统上置于屋内大厅,称为五方五土龙神、前后地主财神在屋外周围属于房舍范围的土地。粤港人和海外华人又设立独立神龛或神坛供奉门外的门口土地财神 (有些会有屋形的神龛)。虽然屋内的“五方五土龙神”及“前后地主财神”同样被笼统地称为地主神,但实际的神格品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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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神信仰起源有多种说法,而不同文化之间接触、交流也多少互相吸收不同的传说。以下为常见的说法:
源自《周礼》所规定的小五祀中的中霤之神。
古中国有买地券信仰,认为土地有阴间的所有权,凡是建造庙宇、坟墓甚至住宅,都需要向“地权之神”购买,且立券为证。地权之神,即是“地主神”,如武夷王等。[2]
而张坚固、李定度被视为是买地的见证之神[3]。
此种说法认为在之前居住在此地,不幸过世而无人奉祀的孤魂,则成为地主神,保护此地。而住户一般都会加以敬奉香火,以求住宅之安宁。民间流传是原先住在这个房子的人,其祖先牌位迁走了,但是依附在牌位的鬼魂还没有走,还停留在这个房子里,却无人祭祀。或者之前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却无嗣而亡,无人祭祀,因而成为住宅的守护神﹝灵﹞,或有说是生前做了善事的人死后成为“多财鬼”,受人供奉为地主神[4],并不具有正式的神格,因此又被归纳为阴神。
- 周政贤《台湾民间地基主信仰之研究》
- 清宣统元年(1909年)买地券“地契格”:人皆有死,不可不择吉地而葬,以契券安其地之灵气,乃谨慎始终之至情。今有大清福建省泉州府安溪县祭主○○○,为故祖考(妣)○○○安葬事,迎杨救贫先师前来,访得吉地一穴,地名○○处○○山○○向○○分金度,东至青龙甲乙木,南至朱雀丙丁火,西至白虎庚辛金,北至玄武壬癸水,中至中央戊己土,李定度居中,张坚固知见,敬备冥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贯文(或作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九百九十九文)烧化,与武夷王买为丘墓。其地原无来历不明等情,东震、南离、西兑、北坎,四界分明。左丘右墓,前冢后坟,倘如混争,决不宽贷,差六丁神兵,六甲神将,押去东岳酆都禁锢,神刀挥落不留情,又谴尔阳世子沦为奴,女卖为婢。永存其照,此契。地师杨救贫。牙人李定度。知见张坚固。代笔人白鹤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