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员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基层警员,又可称呼基层警察官、基层警官或基层员警,为中华民国警察基层警察官,官等列“警佐三阶至警正四阶”,相当于公务人员委任第3职等至荐任第6职等,对照军职为上士至一等士官长/上尉军衔[注 1]。广义泛称警察人员升迁办法全国警察机关升迁序列表[1]第十、十一序列职务。 狭义便是一线三星(十一序列)职务。 一线三星(基层警员)职务阶级识别章
基层警员,又可称呼基层警察官、基层警官或基层员警,为中华民国警察基层警察官,官等列“警佐三阶至警正四阶”,相当于公务人员委任第3职等至荐任第6职等,对照军职为上士至一等士官长/上尉军衔[注 1]。广义泛称警察人员升迁办法全国警察机关升迁序列表[1]第十、十一序列职务。 狭义便是一线三星(十一序列)职务。 一线三星(基层警员)职务阶级识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