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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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是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最高效力的法律,它的实际作用与宪法相同。“基本法”一词所意味的是不永久并权宜之计,在没有实施宪法的情况下,达到有法维持宪政秩序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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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一种用于特定行政领域,如环境、教育、文化、社会福利、科学技术等等,而以基本法来命名的法律,用于宣示特定行政领域之基本行政政策或基本行政方针,其位阶仍为法律,此种立法模式来自日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