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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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基本药物(英语:essential medicines)是"能够满足人们的优先医疗卫生需求"的药物[1]。这些药物在人们必需时应可获得充足供应,价格应设定在一般人可承受的水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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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7年以来,WHO开始公布基本药物标准清单,在2019年针对成年患者的清单,包含400多种药物(请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3]。自2007年以来,WHO也公布有针对儿童患者的另一种药物清单[4]。WHO的成人和儿童清单内都包含有某些特定药物,用"补充"来作标示,因此,实质上的清单是有两份,即"核心清单"以及"补充清单"。需要优先处理状况的“核心清单”,列出的是基本医疗系统中最低标准药物的需求清单,列出的是最有效、最安全、和成本效益最高的药物,以处理需要治疗的身体状况。而对需要优先处理的选择,是根据当前和未来与公共卫生的相关性、以及安全、和成本效益潜力而做出。“补充清单”列出的是针对需要优先处理疾病所做的诊断或监测,所需要的基本药物。药品在某些情况下,由于成本较高或成本效益不显著,而发生疑问的时候,也可能被转列为补充药物。
这份清单很重要,因为它构成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加总超过155个国家的基本药物政策(英语:Essential medicines policies)基础。许多政府在做出国家卫生支出的决定时,会把WHO的建议列入参考。WHO鼓励各国把当地特有优先事项列入考虑,再编写自己的清单。已有150多个国家发布自己的官方基本药物清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