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榄惩教所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大榄女惩教所。大榄惩教所(英语:Tai Lam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是香港惩教署辖下的一所低度设防的惩教所,位于新界屯门大榄涌大榄涌道108 号。该所所在的建筑,原为大榄涌水塘水坝工程职员宿舍,在1957年水塘完工后,被移交予监狱署改为大榄监狱,并于翌年完成,收容吸毒犯人。[1]:161969年,随着《戒毒所条例》的制定,大榄监狱正式成为戒毒所。[2][1]:251980年,改建为普通惩教所,同时更名为大榄惩教所,现关押短刑期或余下短刑期的男性成年积犯。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大榄女惩教所。大榄惩教所(英语:Tai Lam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是香港惩教署辖下的一所低度设防的惩教所,位于新界屯门大榄涌大榄涌道108 号。该所所在的建筑,原为大榄涌水塘水坝工程职员宿舍,在1957年水塘完工后,被移交予监狱署改为大榄监狱,并于翌年完成,收容吸毒犯人。[1]:161969年,随着《戒毒所条例》的制定,大榄监狱正式成为戒毒所。[2][1]:251980年,改建为普通惩教所,同时更名为大榄惩教所,现关押短刑期或余下短刑期的男性成年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