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洋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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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宪章》(Atlantic Charter),又称罗斯福丘吉尔联合宣言[原创研究?],由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于1941年8月13日在大西洋北部纽芬兰阿金夏海湾的奥古斯塔号军舰签署,并在14日公布。[1]宪章宣布了民族自治、领土完整、经济国际主义、社会安全、缩减军备以及国际合作等八个原则,并决心以此作为重建战后世界和平和秩序的政策依据。[2]它作为英美两国联合宣言,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虽不具约束力,但标志着英美两国在政治上结成了同盟,也对后来反法西斯大同盟的建立以及联合国的成立都产生了重要影响[3]。
该文件全文共8条,宣布两国不追求领土或其他方面的扩张,不承认法西斯通过侵略造成的领土变更,尊重各国人民选择其政府形式的权利,恢复被暴力剥夺的各国人民的主权,各国在贸易和原料方面享受平等待遇,促成一切国家在经济方面最全面的合作,摧毁纳粹暴政后重建和平,公海航行自由,各国必须放弃武力削减军备,解除侵略国家的武装。[4][5]大西洋宪章的精神后来写入了联合国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