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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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权利(英语:Women's rights),又译妇女权,是指女性们在法律规定下能拥有的权利,以及被法律保障的自由[1],不同国家对女性权利的保障也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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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权利的概念开始于19世纪,属于工业革命时代平权运动里的一个分支,并且有明显的自由主义倾向[2]。当时的女性权利最主要的诉求是在法律层面上和男性平等,尤其要求政府在法律中写明女性能拥有那些权利和自由[3]。女性权利为20世纪的女性主义运动(英语:feminist movement)提供了法律基础,许多女性权利已经和基本人权(Human rights)互相溶合,并被写入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宪法里[4]。
虽然妇女权利和更广泛的人权(right of men)高度重合,但也不是完全一致[5][6][7],女性权利更着重于性别本身,主要诉求是废除男尊女卑的法律,并制定女男平等的新法[1][8][9]。目前在女性权利里面常说的专有名词和女性主义里的名词经常雷同,例如保护女性的身体完整、自主权、免于性暴力的权利、投票权、担任公职的权利、订立法律合同的权利、在家庭法中享有平等权利、工作权利、公平工资或同工同酬、生殖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