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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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是搜寻失去联络的故人、朋友、亲戚、旧情人等,期望家庭团聚,例如庾文翰之类的个案。
此条目论述以台湾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观点。 |
寻人有如寻找失物般,时间越久则寻回几率随时间降低,又或者不经意地又相遇,有如文艺小说的情节。
台湾民众的寻人理由,不外乎以下几种:
- 债务寻人,债务人常常会远走他乡躲债,造成债权人必须想办法把对方找出来要钱
- 民事提告,要提告必须有明确对象,无论是姓名找地址;或是地址确定姓名,必要时还需要“人肉搜索”。
- 寻亲寻友,包含失散多年的亲人;或是许久没联络的朋友。
- 失踪人口,包含走失老人以及被诱拐的孩童。
- 逃逸外劳,因为逃逸外劳要三个月才会补,对于原雇主而言相当困扰。如果能找到当然是最好不过。
- 刑案通缉,通常是司法单位才有相关权限与资料。
- 诈骗追查,被对方骗钱,希望找到对方讨公道。
所以台湾民众在“寻人”上的需求,其实并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