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帝国最高法院(Reichsgericht)是德意志帝国的最高法院,成立于1879年10月1日[1]。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德意志帝国最高法院因支持纳粹,被批评为纳粹提供最高水平的法律依据[1],遭到解散,改为法国、英国和美国占领区统一经济区的德国高等法院。
德意志帝国最高法院大楼位于德国萨克森州的莱比锡,由路德维希·霍夫曼设计,1895年建成,意大利文艺复兴风格。特征是有两个大的庭院,中央穹顶和一个大门廊。[2]
两德统一以后,莱比锡的前德意志帝国最高法院大楼又成为德国联邦最高行政法院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