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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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英语:Secretary-general)为政府机关、政党或非营利社团法人(NPO)中经常设置的高阶职位之一,通常为机关团体中的幕僚长,承组织首长(委员长、理事长、会长、政党领袖等)之命总管行政业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并可依状况设置副秘书长以辅佐秘书长职务。类似古代的长史、功曹等官职。若组织有秘书处、室则另有该处首长或秘书长兼任。
秘书长一职的名称,可能随着各地的民情而有不同的称呼。立法院等民意机关内的党团则称为干事长、书记长,各级法院则称为书记官长,传统民营组织(例:农会)亦可能称总干事。在日本和韩国,则将秘书长称为“干事长”,总书记称为“书记长”,多设于政党和政府机构之中。
另有一些例外,例:联合国秘书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务院秘书长领导国务院办公厅工作,以及中华民国的总统府秘书长、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各国的州、省政府秘书长,实际上均为该组织的“行政首长”,并非幕僚职务。
至于在中华民国的政府机关、机构、学校,常有主任秘书或总核稿秘书一职,乍看有点类似秘书长,但其实更类似古代的主簿之类的官职,是为首席的秘书,偏重管理幕僚人员,不见得具有“秘书长”般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