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主义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情绪主义(英文:emotivism)是一个后设伦理学理论,主张道德语句无认知意义,非真亦非假,但表达出情绪。[1][2] 此条目包含过多行话或专业术语,可能需要简化或提出进一步解释。 (2019年4月1日) 通过分析哲学和逻辑实证主义在二十世纪发展,这个理论是表达于艾耶在他的《语言、真理与逻辑》。情绪主义是非认知主义的一种形式,与其他形式的非认知主义(准实践主义和普遍主义)以及所有形式的认知主义(包括道德现实主义和道德主观主义)相对立。
情绪主义(英文:emotivism)是一个后设伦理学理论,主张道德语句无认知意义,非真亦非假,但表达出情绪。[1][2] 此条目包含过多行话或专业术语,可能需要简化或提出进一步解释。 (2019年4月1日) 通过分析哲学和逻辑实证主义在二十世纪发展,这个理论是表达于艾耶在他的《语言、真理与逻辑》。情绪主义是非认知主义的一种形式,与其他形式的非认知主义(准实践主义和普遍主义)以及所有形式的认知主义(包括道德现实主义和道德主观主义)相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