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车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慢车,指速度较慢之车辆。慢车之速度标准各国不同,以中华民国为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慢车包括如下车辆[1]: 自行车: 脚踏自行车。 电动辅助自行车:指经型式审验合格,以人力为主,电力为辅,最大行驶速率在每小时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车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轮车辆。 电动自行车:指经型式审验合格,以电力为主,最大行驶速率在每小时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车重(不含电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轮车辆。 三轮以上慢车: 人力行驶车辆:指三轮以上客、货车、手拉(推)货车等。 兽力行驶车辆:指牛车、马车等。 此条目论述以部分区域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观点。 (2011年12月23日) 两轮摩托车
慢车,指速度较慢之车辆。慢车之速度标准各国不同,以中华民国为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慢车包括如下车辆[1]: 自行车: 脚踏自行车。 电动辅助自行车:指经型式审验合格,以人力为主,电力为辅,最大行驶速率在每小时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车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轮车辆。 电动自行车:指经型式审验合格,以电力为主,最大行驶速率在每小时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车重(不含电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轮车辆。 三轮以上慢车: 人力行驶车辆:指三轮以上客、货车、手拉(推)货车等。 兽力行驶车辆:指牛车、马车等。 此条目论述以部分区域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观点。 (2011年12月23日) 两轮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