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商会议宪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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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宪草,全名“政治协商会议对五五宪草修正案草案”,1946年(民国35年)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青年党和无党派社会贤达人士为中国和平建国大业,而在政协会议和随后成立的宪法草案审议委员会上,所制定之宪法草案。该草案最早在1946年1月底形成决议案,4月初步成形,并在1946年11月22日由国民政府立法院通过,经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提交制宪国民大会审议。这部草案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最后一个正式宪法草案,成为《中华民国宪法》的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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