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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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市场化指的是:政府教育部门与民间的教育机构达成产学合作并普及化。犹如商业市场中的供需链,让彼此产生所谓的良性竞争进而使基层的教育体系能向上回应各种市场的需求,以增强弹性、提升效率;同时引入评鉴机构,作为教育消费者并提供有利信息、对教育单位的监督,而达成教学相长的目的。[1]其特点为:重视效率、效益与效能;以经营企业的手段来治理学校。该经营模式可以充分发挥资源绩效优势,提升教育资源的运用效率,实现教育的理念与精神。换而言之,教育市场化的动机是:教育机构希望投入最少的资源,来实现最大的效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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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市场化的倡导者米尔顿·佛利民认为,透过市场机制的“家长选择”与“学校竞争”这两个核心机能来促进学校改革、提升教学绩效、增进教育多样化等,能迎合学生、家长和大众的需求与期待,亦可减少政府财政负担,提升教育效能,同时,还能解决公营教育系统中多年来的难处[3][4]。
在教育市场化的概念下,学生与家长成为拥有自主选择权力的消费者,而学校、教师及教职员则成为教育服务的提供者。此外,该概念还将学校视为教育服务的交易场所,而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教学课程及相关服务,则视为产品[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