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
中国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发展农业和建设农村的基本目标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新农村建设,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简称。渊源来自赵紫阳1960年代所提社会主义新农村,指2005年10月11日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及之后通过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提出了发展农业和建设农村的基本目标,中心内容为增强政府对农业和农村投入,扩大财政对农村覆盖范围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强调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主要内容如下:
-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产业化经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搞好土地整理,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业标准化。
- 稳定与完善家庭承包责任制,推行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全对农民征地的补偿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
- 普及和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
- 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包括乡村道路建设、农村通信、完善农村电网,逐步解决饮水的困难和安全。
- 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合理保护农产品价格,逐步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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