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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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
Quick Facts 院长, 上诉法院 ...
主要领导 | |
院长 | 托汗·拜都拉 级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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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 |
上诉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业务上级机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组织上级机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 |
行政级别 | 正地厅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织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党组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地理坐标 | 43°56′41″N 81°17′01″E |
实际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福州路158号 |
对外官网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
对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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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分院的组成人员(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1],而不是如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及兵团分院那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该分院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领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