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陈明汝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曾陈明汝(1937年—),台湾法学家,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1]。 曾陈明汝自北一女中、台大法律系毕业,其后取得法国国立斯特拉斯堡大学法学博士,法国国立斯特拉斯堡大学欧洲高级研究中心毕业,取得高级文凭。现任台大名誉教授,国际妇女法学会中华民国分会创办人暨第一届理事长、名誉会长,司法院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修正委员会委员等职。曾陈明汝的夫婿是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院荣誉教授曾世雄[2],他们是台大法律系的同学,女儿曾宛如亦在台大法学院担任教授[3]。
曾陈明汝(1937年—),台湾法学家,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1]。 曾陈明汝自北一女中、台大法律系毕业,其后取得法国国立斯特拉斯堡大学法学博士,法国国立斯特拉斯堡大学欧洲高级研究中心毕业,取得高级文凭。现任台大名誉教授,国际妇女法学会中华民国分会创办人暨第一届理事长、名誉会长,司法院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修正委员会委员等职。曾陈明汝的夫婿是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院荣誉教授曾世雄[2],他们是台大法律系的同学,女儿曾宛如亦在台大法学院担任教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