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
在未來以約定價格購買或出售某標的的權利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期权(英语:Option,中国大陆、香港称作期权,台湾称作选择权),是一种选择交易与否的权利。当合约买方付出权利金(Premium)后,若享有在特定时间内(或在某特定时间)向合约卖方依特定条件或履约价格[1]:449-550(Exercise Price, Strike Price,或称行使价、执行价格[2]:168),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这种权利就称为期权。若此权利为买进标的物,称为买入期权(Call Option ,或称为看涨期权、认购期权),简称买权;若此权利为卖出标的物,称为卖出期权(Put Option,或称看空期权、认沽期权),简称卖权。
此条目介绍的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以下,“期权”与“选择权”视为相同意思,并交互使用。关于“期权”概念在金融衍生工具以外更广义的应用,请见“期权合约”。关于一种企业给予员工在特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买进公司股票的福利,请见“员工认股权”。
与远期合约或期货合约相同,期权合约也有到期日。若买方只能在到期日当天选择行使权利与否,则称为该期权为欧式期权(European Option);如果买方可以在到期前任何时间行使权利,则称为该期权为美式期权(American Option)[3]:147。但买方在到期前行使权利,将会失去剩余的时间值。对于期货及不派发股息的股票,买方通常不会提早行使。如果期权的到期日与股票的除净日十分接近,买家或提早行使期权,以取得分发的股息。期权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4][5]:6。
期权使买方取得能在规定时间内按价格买卖某项资产的权利,因此届时可以选择履约以赚取利益,也可以放弃产生有限损失;但是期权卖方一旦收取买方的权利金后,在买方的要求下就有履约的义务。因为期权交易中的的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因此他与现货、远期合约、期货合约、交换合约等强调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相等的传统金融商品不同。[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