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木树邨买凶砍伤继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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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木树邨买凶砍伤继子案是2005年在香港发生的一宗伤人事件,20岁继母孔敏仪因为不满丈夫在她产后冷落了她而不喜欢7岁继子岑浩贤,所以买凶砍伤继子。2005年8月25日,继子在梨木树邨回家的路上,被继母买凶指使的2名16岁刀手袭击,导致右手脚被砍了6刀重伤。经警方调查后,先后拘捕及起诉包括继母在内的6名涉案人士,分别控以蓄意伤害、普通袭击及普通伤害罪名;其中2名被告以污点证人身份指控其余被告。2006年11月至12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6名被告罪名成立,判处2至18年有期徒刑。由于案中受害者年幼,因此引起传媒的广泛报导,并在香港社会造成极大轰动。[1][2]
Quick Facts 梨木树邨买凶砍伤继子案, 位置 ...
梨木树邨买凶砍伤继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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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手之一的罗嘉豪(蒙头者)与警员重演砍伤受害者一刻 | |
位置 | 香港梨木树邨5座附近地面 |
坐标 | 22°22′45″N 114°08′05″E |
日期 | 2005年7月8日(殴打) 2005年8月25日(砍伤) 上午7时35分(殴打) 下午5时45分(砍伤)(UTC+8) |
目标 | 岑浩贤(贤仔) |
类型 | 袭击伤人 |
武器 | 菜刀、双手 |
受伤 | 1 |
主谋 | 曾可威、孔敏仪 |
疑犯 | 伍德荣、杨胜光、 罗嘉豪(污点证人)、 陈展航(污点证人) |
参与人数 | 6 |
动机 | 产后被丈夫冷落而对受害者怀恨在心、性格不合 |
判决 | 5名被告蓄意伤害罪名成立、3名被告普通袭击罪名成立及1名被告协助及教唆伤人罪名成立,分别被判服刑2-18年 |
刑事状况 | 全部涉案人士已出狱 |
案件编号:HCCC 32/2006 & 33/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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