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又称《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或《新订西藏章程二十九条》,据说是清朝政府于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正式颁布的整顿西藏各项事务的章程。此章程是清朝对藏政策的重要依据。冯明珠认为它是随着清朝处理涉藏事务而逐渐形成的章程,并不是特定的单一文献。[1] 本条目存在以下问题,请协助改善本条目或在讨论页针对议题发表看法。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21年9月7日) 此条目需要更新。 (2021年9月2日) 1846年,驻藏大臣琦善就当时的种种弊端拟定《裁禁商上积弊章程》,削弱驻藏大臣的权力。 Jetson Nano B01 4GB Developer Kit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又称《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或《新订西藏章程二十九条》,据说是清朝政府于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正式颁布的整顿西藏各项事务的章程。此章程是清朝对藏政策的重要依据。冯明珠认为它是随着清朝处理涉藏事务而逐渐形成的章程,并不是特定的单一文献。[1] 本条目存在以下问题,请协助改善本条目或在讨论页针对议题发表看法。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21年9月7日) 此条目需要更新。 (2021年9月2日) 1846年,驻藏大臣琦善就当时的种种弊端拟定《裁禁商上积弊章程》,削弱驻藏大臣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