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龙贪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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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文龙贪污案是指欧文龙在2000年至2006年间担任澳门运输工务司司长期间贪污舞弊的案件。欧文龙贪污数目是出任司长期间的薪俸56倍之多,数字惊人,因而有“澳门开埠最大贪污案”、“世纪贪污案”及“司长贪污案”等别称。欧文龙在拘捕后即时被免职,是澳门回归以来首位因为贪污而被革职的在任主要官员。
聆讯时欧文龙被控41项受贿、30项洗黑钱及两项滥权罪,另外3项分别是在法律行为中分享利益、发表虚假声明及财产来历不明合共76项罪名。2008年1月30日下午4时,澳门终审法院裁定40项收受商人贿款,批出工务工程,及13项清洗黑钱罪名成立,判处欧文龙入狱27年,罚款24万元。
2009年2月,欧文龙案第二阶段开审,欧被加控廿八项受贿、清洗黑钱及滥用职权罪名。同年四月案件审结,当中廿四项罪名成立,欧文龙的总刑期加至28年半。
2012年4月,欧文龙案第三阶段开审,被控九项罪名,包括“御海.南湾”五幅土地批给案,港商刘銮雄、罗杰承卷入案中。同年五月,检察院以行贿及清洗黑钱罪控告刘銮雄及罗杰承。同年5月31日,欧文龙案第三阶段宣判,九罪全部成立,总刑期加刑至29年,并认定欧文龙确实干预有关五幅土地的批给。同年8月,澳门土地工务运输局宣布“御海.南湾”的土地批给无效,收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