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昭男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洪昭男(1943年8月24日—),中国国民党籍八连任立法委员(1981年-2005年),监察委员(2008年-2014年)。台湾戒严时期第一位公开要求释放二二八受刑人的立委,成功促使二二八事件幸存之政治犯全数出狱[2][3][4]。曾多次营救政治犯,以敢言著称。郑南榕《自由时代杂志》誉其“每次总质询都有锐利表现”[5],自立晚报则称之为“清流”[6]。
Quick Facts 洪昭男, 中华民国第4届监察委员 ...
洪昭男 | |
---|---|
中华民国第4届监察委员 | |
任期 2008年8月1日—2014年7月31日 | |
监察院院长 | 王建煊 |
中华民国第1-5届立法委员 | |
任期 1981年2月1日—2005年1月31日 | |
选区 | 台湾省第三选举区 台湾省第十九选举区 台中市选举区 全国不分区选举区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43-08-24) 1943年8月24日(80岁) 日治台湾台中州南投郡草屯街 |
国籍 | 大日本帝国(1943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至今)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学历
| |
经历
| |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