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司法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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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司法部长(英语:Attorney-General of Australia,中国大陆作澳大利亚司法部长,香港作澳洲律政部长)[2][3][4][注 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是澳洲联邦的首席律政专员、澳洲官方的首席法律顾问及负责澳洲司法部的部长。司法部长通常是联邦内阁成员,但并非必须如此。根据澳洲宪法,司法部长由总督在咨询总理的意见后委任,其任期由总督酌情决定。在实践中,司法部长是具有党籍的政治人物,其任期受政治因素影响。按照惯例(而非宪制要求),司法部长会由受过法律专业训练者担任,可为大律师或事务律师。
Quick Facts 澳洲司法部长, 尊称 ...
澳洲司法部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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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orney-General of Australia | |
澳洲司法部 | |
尊称 | 尊敬的(正式) 司法部长(非正式) |
所属 | 澳洲内阁 联邦行政会议 国家安全委员会(英语:National Security Committee (Australia)) |
直属 | 澳洲总理 |
机关所在地 | 澳洲首都领地堪培拉 |
提名者 | 澳洲总理 |
任命者 | 澳洲总督 (在咨询总理后) |
任期 | 由督宪阁下酌情决定 |
设立法源 | 澳洲宪法第64条 |
设立 | 1901年1月1日 |
首任 | 艾尔弗雷德·迪金 |
薪资 | $336,599.25 (澳元)[1] |
网站 | 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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