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旗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特别旗是中华民国的准一级行政区划单位,是未被盟部管辖的旗。虽然特别旗直属于行政院,理论上和省、直辖市同为一级地方政府,但依《蒙古盟部旗组织法》,部分事项必须与省政府会商办理。实行省县、盟旗双轨并行制之下,特别旗无法完全掌控所有地方事务。
特别旗是中华民国的准一级行政区划单位,是未被盟部管辖的旗。虽然特别旗直属于行政院,理论上和省、直辖市同为一级地方政府,但依《蒙古盟部旗组织法》,部分事项必须与省政府会商办理。实行省县、盟旗双轨并行制之下,特别旗无法完全掌控所有地方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