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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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简称监警会,英语:Independent Police Complaints Council,縮寫:IPCC)是香港的一个法定机构,全部成员均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2],其前称为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监警会的职责是监察和复检香港警务处投诉及内部调查科所调查的个案,但监警会并没有获授予法定的调查权力[3],只能向警方提供意见,希望警队接纳。
Quick Facts 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 Independent Police Complaints Council, 主席 ...
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 Independent Police Complaints Counc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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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公营机构 | |
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 标志 | |
主席 | 王沛诗[1] |
副主席 | 易志明、陈振英、吴永嘉 |
部门资讯 | |
成立日期 | 1986年(警方投诉事宜常务小组) 2009年(成为法定机构) |
法律基础 | 第604章《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 |
类型 | 法定机构 |
联系部门 | 香港警务处投诉警察课 |
总部 | 香港湾仔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10楼1006至1010室 |
联络资讯 | |
网站 | 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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